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纳溪区2025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2幢14层3号 | 305,400.00元 | 97.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防洪管理服务 | 纳溪区2025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采购项目 | (1)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 进行7个雨量监测站、2个水位站的更新改造,新建1个自动雨量站。 (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修订1个县级预案、9个镇级预案、33个村级预案;制作50块转移路线指示牌、5000张明白卡;开展1场培训、1场演练;新增100个新型入户报警终端。 | 充分利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全面掌握纳溪区山洪灾害的区域分布情况;建设完成专业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有机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并实现高效运行;形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包括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综合保障、社会服务和工程治理等系统,有效减少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广聪、唐建、邓万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西路301号3栋12楼1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泸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纳溪区2025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采购项目(N******************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