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站前广场及配套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站前广场及配套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站前广场及配套服务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永州市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道。本项目为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用地面积 192301m2,总建筑面积131600 m2,内容主要包括:
(1)进站高架匝道工程:高架匝道 9200 m2。
(2)东广场建设工程:建设地上和地下空间,广场地上建设公交车上下客区 7400 m2,大巴/快巴上下客区 5600 m2,配套用房 18000 m2,其余为绿化和铺装 48000 m2;地下总建筑面积 53600 m2,功能包括出租车场 8500 m2、社会停车场 36800 m2、配套服务用房 6800 m2、设备用房 1500 m2,以及地下广场和下沉广场,配套建设广告牌 87 套。
(3)配套服务设施工程:商贸物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60000 m2, 配套建设充电桩 420 个和智慧停车设施 8 套。
(4)紫霞路(道路全长约902.501m)、金竹路(道路全长约912.714m)两条道路下穿铁路改扩建市政道路建设。
(5)本项目东广场涉及铁路用地开发、建设,中标单位需协助业主单位征求铁路部门意见,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2.4投资估算:建安费约9756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2.6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项目设计包含项目场地边界边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总图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含深化),建筑、结构、桥梁、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道路、交通设施、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及场平土方、基坑土方、基坑支护、以及水电气等管网与既有管网(含市政管网)接驳等边界条件的处置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阶段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编制。包括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报批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勘察范围:初勘预计钻孔106个,孔深预计2588m;详勘预计钻孔232个,孔深预计5876m(工程量暂估,最终按实结算);勘察服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基于指导全阶段设计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深基坑、高边坡及结、构造物专项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不含施工期基于指导设计变更的补充勘察和指导施工的勘察)。
3)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技术服务。
2.7总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后 30日内完成(取得方案批复,其中紫霞路、金竹路两条道路市政道路设计在中标后20天内取得方案批复);
?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45日内完成,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
?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完成,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 后续服务: 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 提供:近 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提供 2024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 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勘察业绩条件:独立投标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4878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勘察合同为准(合同中需要体现工程建安费或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工程建安费或建筑面积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补充资料),有效时间及规模信息以勘察合同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相关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业绩条件:独立投标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4878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应开具盖章的说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及规模信息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需要体现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补充资料),若以上必须同时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相关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以上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应开具盖章的说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应开具盖章的说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及规模信息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需要体现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补充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上述资料仍无法体现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进行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铁路营业线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铁路营业线设计业绩合同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应分别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且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同时满足3.2.1条资质要求。
(3)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若组成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要求,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7月08日09:00起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0/0746-****** 。
6.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5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担保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577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