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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的公告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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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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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根据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四川省营山县范围内,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申报资料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无固定模板,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基本情况、开发建设情况、抵押情况、司法查封等情况);
2.《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加盖公章)(每宗地块对应申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加盖公章)
6.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无抵押证明、无查封证明,涉及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利人同意收回收购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三、申报方式
凡有收回收购意愿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均可申报。意向企业(或个人)请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持上述申报资料向营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君;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营山县环城路126号。
附件:《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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