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城投10院断桥铝窗供货制作安装工程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X2025-0701
2.项目名称:南乐县城10号院断桥铝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7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公告2.7招标范围中“第1标段: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设备安装。”
变更为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原招标公告2.10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中“1标段 ******.13元;2标段******.53元;3标段******.24元。”
变更为
“1标段******.3元;2标段******.35元;3标段******.38元。”
3、原招标公告3.2中“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覆盖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设有安装、售后服务机构,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变更为
“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的相关工程业绩;”
4、原招标公告3.3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删除;
5、原招标公告3.6中“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其他相关执(从)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删除;
6、原招标公告3.8中“投标人须具备与国家规定相适应的生产许可证,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建筑安装相关资质等;所有承接产品必须达到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能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删除;
7、原招标公告4.2获取时间中“ 2025 年7月21日至 2025 年7月25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变更为
“2025 年7月23日至 2025 年7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8、更正日期:2025年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随本公告一同变更。后续事宜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城区规划兴国路西侧、爱民路北侧
联系人:任亚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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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008乡道交叉口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桀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