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EPC)已经由尼发改〔2025〕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克什喀拉苏村
2.工程规模:新建年产鲜食玉米0.75万吨(2000万穗)加工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其中:鲜食玉米加工车间:3126平米;含2条生产线并配套相关运行设备采购(负压喷雾冷却机、高温预冷机、速冻隧道、空调机房、检验室等房间)。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日) |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EPC) |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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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一级(含)以上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6.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7.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上午:10:30时
2.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四楼)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 0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6 日。
2. 领 取 地 点 : 请 到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 元每标段。
七、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人民政府、联系人:孔令超、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尼勒克县喀拉苏乡
联系人:孔令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8号楼1208室
联系人:刘兰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