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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采购项目编号:hbbz-2025-041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强县分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武强县平安南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东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垚鑫0311-******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为保障我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5-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5-15
时刻说明:08:30-12:00-13: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5-29 09:30
开标时间:2025-05-29 09: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z-2025-0416
项目名称: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为保障我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 2025年05月15日, 0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强县分局本级
地址:武强县平安南街
联系方式:王东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23号
联系方式:赵垚鑫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垚鑫
电 话:0311-******
公告代码: | ************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null |
项目名称: | 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
项目联系人: | 赵垚鑫 | 联系方式: | 0311-******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null |
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采购项目编号:hbbz-2025-041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强县分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武强县平安南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东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垚鑫0311-******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为保障我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5-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5-15
时刻说明:08:30-12:00-13: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5-29 09:30
开标时间:2025-05-29 09: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项目概况 |
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z-2025-0416
项目名称:武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为保障我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 2025年05月15日, 0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点30分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强县分局本级
地址:武强县平安南街
联系方式:王东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23号
联系方式:赵垚鑫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垚鑫
电 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