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北侧a-05-6地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北侧a-05-6地块,属于建设单位已购用地,用地内建构筑物已由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统一组织施工建设;占地面积为8654.68m2,建筑面积约为8796.31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两层生产厂房及1栋4层配套的综合楼;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薄膜1000t/a、吸塑盒5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①薄膜生产线及熔融造粒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软帘封闭+微负压抽风+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吸塑盒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软帘封闭+微负压抽风+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塑料薄膜投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软帘封闭+微负压抽风+集气罩+布袋集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不合格是产品及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集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食堂餐饮油烟通过抽烟机+排烟竖井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 (3)噪声:本项目生产作业基本于白天,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选用低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③塑料薄膜及吸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清洗后回用于薄膜生产;③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角,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经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