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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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8,587,9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第(7)项“其他要求”的第①小条更改为:五大员【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材料员1名,以上人员具备水利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劳务员1名(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专职安全员3名(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已经退休且具有执业资格、已经注册到本单位且未超过国家规定注册年龄限制要求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除社保证明材料外的要求,还应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则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3.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已经退休且具有执业资格、已经注册到本单位且未超过国家规定注册年龄限制要求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除社保证明材料外的要求,还应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则能满足招标文件得分要求。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澄清未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作顺延。 2.各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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