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居广场四街条铺22栋三楼317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YC******GZ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96,700.00元(代收代支)
最高限价(如有):3,296,7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乐昌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一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则合同终止,两者先到为准。 |
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 |
3,296,700.00 |
注:本项目选定两家供应商来提供服务,并采用按月轮流配送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每个月由其中一家中标人负责配送,次月则轮换至另一家中标人,确保服务的多样性和持续性。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送达。若采购人因临时需求,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采购人可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采购。
(2)质疑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项目部
2)联系电话:******
******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方式: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所属类型:服务类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起至2025年0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居广场四街条铺22栋三楼31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居广场四街条铺22栋三楼3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下载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大昌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