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能源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能源管理系统维保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元):30000.00元,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类似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或维保项目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响应承诺书(格式见《承诺函》),******有限公司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或有效的售后服务授权),全部需加盖原厂公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25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10:00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