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3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扶沟县博来友金属制品年产1000套庭院门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中泰路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中泰路6号,厂房面积2863平方米;生产工艺:切割-剪板-折弯-胶合-焊接-打磨-烘干-静电喷塑塑粉-烘烤-亮油水溶性哑光丝面-烘烤-描金-打包入库;主要设备:激光切管机、激光切板机、刨槽机、折弯机、剪板机、切割机、冲床、胶合机、焊机、打磨机、喷涂线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打磨颗粒物,喷塑颗粒物,漆雾颗粒物,喷漆(水性哑光丝面漆)、烘烤、晾干(黄金铜烤漆)、胶合VOCs,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喷塑颗粒物:集气罩/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漆雾颗粒物,喷漆、烘烤、晾干、胶合VOCs:集气罩/二次密闭+干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的排气筒;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十15高的排气筒。 排放浓度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涉炉窑企业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企业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南侧桐丘新城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金属边角料、袋式除尘器除灰尘、废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原料桶、干式过滤柜废滤材、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 |
******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张木制托盘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江村镇韩村行政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产品为木制托盘,主要由废旧木材、秸秆粉碎后与外购的锯末混合送入拌胶机与MDI胶进行混合,之后通过液压机压制成型;主要设备:液压机、模温机台、粉碎机、拌胶机、打磨机、环保设备、上料机等。项目夜间不生产。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走肥田,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粉碎粉尘、上料粉尘、打磨粉尘、拌胶废气和压制成型废气。 粉碎和打磨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粉碎机和打磨机自带除尘设施进行收尘,未被收集的粉尘经集气罩送入旋风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120mg/m3、速率3.5kg/h(15m))要求。拌胶和压制成型废气:拌胶和压制成型工序在2#生产车间内进行,拌胶机和液压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20mg/m3、速率10kg/h(15m))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木材加工业,VOCs 60mg/m3,去除率≥70%)。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产噪设备有粉碎机、打磨机、拌胶机、液压机、空压机、上料机、风机等机械运行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胶桶和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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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年产20万袋涂料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城郊乡郑关村于沟村08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城郊乡郑关村于沟村081号,本次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生产工艺:原料-投料计量-搅拌-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搅拌机、筒仓、计量机、包装机、抓臂机器人、除尘器、除尘管等配套设备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新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真石漆分散搅拌机清洗废水回用于真石漆配料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真石漆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废气、腻子粉筒仓、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粉尘、砂浆筒仓、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粉尘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 项目真石漆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1跟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的涂料制造A级要求。腻子粉筒仓、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粉尘、砂浆筒仓、投料、搅拌、包装产生的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要求。 现有工程水性涂料投料、搅拌、包装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的涂料制造A级。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真石漆生产线的分散搅拌机、计量机、包装机;腻子粉生产线的搅拌机、计量机、包装机;砂浆生产线的搅拌机、计量机、包装机以及配套的风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除尘器收集尘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车辆沉淀池底泥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弃劳保用品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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