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杞县湖岗乡、官庄乡2.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二次定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农村局的委托,就2024年杞县湖岗乡、官庄乡2.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05月13******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10
2.项目名称:2024年杞县湖岗乡、官庄乡2.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3.项目总投资:******.66 元;
4.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境内;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建设项目面积2万亩,其中湖岗乡1万亩涉及翟陵村、叶庄村、孟庄村、军张村、蔡洼村;官庄乡1万亩,涉及油房庄村、代寨村、李庄村、王乐亭村。
2024年杞县湖岗乡、官庄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官庄乡、湖岗乡两个乡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9.工期: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4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4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及查询网页截图),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及查询网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最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存在黑名单(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查询内容提供网页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和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招标控制价:小写:******.66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壹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陆分。
******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第一标段: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 量 | 工 期 |
1 | ******有限公司 | ******.65 | 李晓燕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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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 | ******.95 | 田春辉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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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64 | 牛照奇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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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限公司 | ******.18 | 高翔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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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限公司 | ******.11 | 刘广辉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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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限公司 | ******.92 | 刘吉勤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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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限公司 | ******.71 | 厉永亮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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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限公司 | ******.89 | 王媛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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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限公司 | ******.03 | 王强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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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限公司 | ******.02 | 薛会斌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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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限公司 | ******.87 | 逯明月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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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第一标段:详见附件
4.3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第一标段:详见附件
4.4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标段:详见附件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第一标段: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1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第一标段: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 |
4 | ******有限公司 | 响应 |
5 | ******有限公司 | 响应 |
6 | ******有限公司 | 响应 |
7 | ******有限公司 | 响应 |
8 | ******有限公司 | 响应 |
9 | ******有限公司 | 响应 |
10 | ******有限公司 | 响应 |
1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未提供扬尘治理设备、网络计划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之规定;未按要求提******有限公司: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6的规定。以上7家公司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2025年05月15日 至2025年05月17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6号院云鹤大厦6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4.监督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