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厅拟公开遴选1家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能力提升项目编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精心编制《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明确未来三年内我省在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方面的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
2.提供全方位支撑服务,确保我厅在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工作中能够高效运作、有序推进,全面实现既定目标。
(三)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控制在2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2.法人单位、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有与提供本项目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资格,并能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4.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并在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同时提交盖章版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无税收提供零纳税申报表)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方案,包括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团队、进度安排和工作成果等详细说明。
4.提供服务承诺函,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完成项目。
5.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学位及职称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2:00前。请将申报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方式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采购小组和监督代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服务机构。
(五)项目变更与终止
在成交供应商组织编制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编制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编制工作。
(六)责任与处罚
遴选确定的报告编制机构要对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5年5-9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次遴选由我厅宣传培训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张立亮,联系电话:******。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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