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位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府前广场西侧“丰辰中心”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审查核对,该项目主楼屋面层******消防电梯增加层高;北裙房一层112-3轴交G-H轴配电间增加工具间,6-7轴交G轴增加玻璃维护结构,6-Q轴交J轴立面增加竖向杆件;取消种植屋面。该项目竣工规划指标符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一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五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六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屋面层平面图(前后对比)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