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新建快充桩项目建设与运营》(匠心招[2025]CG014号)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新建快充桩项目建设与运营
2、项目编号:匠心招[2025]CG014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所属行业 |
******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新建快充桩项目建设与运营 |
1项 |
详见“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期限:合作期限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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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车辆充电服务费报价最高限价为0.25元/度(未含国网供电公司收取的电费)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为三位。招标人年充电量预估80万度,8年约160万元充电服务费收入。 (注:上述年充电服务为预估,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的实际充电服务量为准。合同的结算金额以实际充电服务量结算。实际充电量与预估无论增减多少,合同单价均不调整,也不得作为中标方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和不能保证供应的理由。) |
特别说明:
① 中标人出资新建快速充电桩(12把充电枪及以上),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使用费,充电车棚,充电桩购置、安装,监控管理系统、安防系统、配电系统(与供电部门协商供电问题并出资安装进线电缆、变压器)等相关辅助设施,并负责充电站(桩)8年的运营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维修等。
② 为招标人所属车辆提供充电服务,招标人无义务保证年充电量达到招标书的预估量;
③ 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实际充电的电费及充电服务费。
④运营期到期后,中标人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应及时拆除。若未及时拆除,视同中标人放弃所有权,招标人有权自行拆除。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营业资格 |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机动车充电销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6.3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售价:0元。
7、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8: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8时30分;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银行转账②电子保函。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7楼电子开标室(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1、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自行采购项目。
招标方于******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兴田路9号)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参加现场踏勘,并对充电桩安装地点的安装条件、环境适配性、施工可行性进行勘察,现场踏勘只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做参考,招标人不对现场踏勘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采购人:******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兴田路9号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 ******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三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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