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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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西路1-4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163万元,占地面积为2965.71m2,建筑面积为2965.71m2,利用租赁的B9号厂房建设3条模压生产线和2条推挤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生产人工关节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型材66.7吨/年。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三班8******集团初村工业园已有宿舍和食堂。 | (1)大气环境 项目热压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车间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进入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包括下脚料及碎屑、收集粉尘、废滤芯及废碳分子筛、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合理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在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