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晟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500吨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开封晟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500吨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晟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500吨食品生产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四所楼镇三赵村南100米 |
开封晟丰食品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总投资1400万元,年产10500吨食品。 |
1.废气。本项目淀粉制浆投料废气、面粉投料和面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涉及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燃气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燃气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厂区清净水暂存池暂存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用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待后期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螺旋打浆机、竖切刀、横切刀、和面机、切断机、循环水水泵、烘干风机、燃气锅炉、废气治理风机、制冷机组等设备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切割、切断工序产生的废残渣、成品检验包装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成品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收集后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管理、贮存、运输等要求。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