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4〕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建设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装置、2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2.15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以及生产装置配套罐区、装卸站、冷冻站、空分装置、焚烧装置、原料及成品仓库、综合包装间、综合水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变电所、中央控制室、机柜间、生产办公楼、中央化验室、机电仪维修间等。主要购置电解槽、压缩机、塔器、非标设备、各类型机泵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主要产品为: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中间产品:32%液碱约30万吨(折100%NaOH)、50% 液碱约10万吨(折100%NaOH)、环氧氯丙烷约6万吨,副产品:甲烷氯化物约21.2万吨、四氯乙烯约2.15万吨。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公辅区(指除烧碱装置区、环氧树脂装置区、甲烷氯化物和四氯乙烯装置区、环氧氯丙烷及湿式氧化装置区之外的所有工程)全部监理工作,包括公用工程、总图运输、辅助设施、储运工程、厂前区等以及现场设备制作监理,涵盖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项目竣工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和一个工程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必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兼任工作;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7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监理员9名;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21 00:00:00至 2025-05-27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杜天鹏,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公辅工程监理 | 投标人 | 20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港口贸易大厦B6009-1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杜天鹏、孙晓亮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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