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5〕14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公告如下:
一、行政检查频次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日常检查,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超过2次。
二、不受行政检查频次上限限制的有关情形
(一)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或者应企业申请启动的个案检查,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计划实施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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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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