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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5008号许昌华晟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5#、7#楼项目”(双盲评审)招标公告

XCGC-F2025008号许昌华晟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5#、7#楼项目”(双盲评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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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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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5008******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5#、7#楼项目(双盲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5#、7#楼工程******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411051-04-01-605123。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居工程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5008

2.2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汇处

2.3 项目概况: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5#、7#楼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55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708时30分。

******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联系方式 10.1 和 10.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联系方式10.3”。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信息;(2)“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分开编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10.联系方式

10.1 人:******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汇处(隆昌路88号)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0.2******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劳动路7号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

10.3监督部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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