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县内公开遴选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承担主体(收储任务不含全株玉米青贮、仅限玉米单独秸秆青贮),报名条件如下:
1、在玉田县境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营业执照应载明秸秆收储等事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简介)
2、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报告)
3、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收储场地,有建设用地手续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提供土地手续或备案证明、租赁协议)。优先支持已建成青储窖的主体。(提供用经纬相机拍照的青储窖照片)
4、有地磅等称重设备、秸秆压块机或打包机、装载设备(装载机、铲车)等。(提供用经纬相机拍照的设备照片和相关票据。)
5、具有稳定的秸秆收储来源。
参加过2018年、2019年、2020年、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主体和参加粮改饲项目的主体不在支持范围之内。优先支持提供正规发票、企业转账记录、秸秆收储或销售协议等佐证材料。
有意参与者务于******农村局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我局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者,不纳入本年度项目承担主体。各申报主体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包括营业执照作假、信用报告作假、土地手续作假、经纬相机照片与事实不符或作假、设备票据作假、收储或销售秸秆发票作假),取消项目承担资格。(报送资料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资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者,将根据地理位置、收储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实施任务按评分高低并结合入围主体自身能力和需求合理确定。
******农村局
2025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