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环评辐表〔2025〕9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邵阳邵阳南(敏州)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公司邵阳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注册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十字路口旁,法定代表人:王日中,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G)提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辐射类)输变电工程行政许可申请,本局已依法于 2025年5月14日受理,于2025年5月16日起开展了技术评估,并已完成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提交的《湖南邵阳邵阳南(敏州)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二、湖南邵阳邵阳南(敏州)220kV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石牛村。本工程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套设施等,站区占地面积22306m2。新建设主变容量1×180MVA;出线规模220kV,线路2回;建设4×8Mvar容性无功补偿装置,1×10Mvar感性无功补偿装置;π入段起自220kV扶元线#048后退100米处,止于邵阳南(敏州)220kV变7E间隔,路径长约1.6km,除邵阳南(敏州)变进线端采用双回路双边挂线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π出段起于邵阳南(敏州)220kV变4E间隔,止于220kV扶元线#049前进45米处,路径长约1.6km,除邵阳南(敏州)变出线段0.5km采用双回路双边挂线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3基,其中π入段新建铁塔7基,π出段新建铁塔6基;拆除220kV扶元线铁塔2基及导地线,长度约0.343km;配套设施为进站道路、辅助用房、办公生活区、给排水管道、应急池等。
******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环评分析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工程按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工程地点、规模、路径、性质建设。
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采取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三)本工程建成后,变电站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同时变电站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量生活垃圾、检修固废、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生活垃圾送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处置,检修产生的一般固废妥善处置,更换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投入运行前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六、本项目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送至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