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信息在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中的利用价值,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适合向社会公开发布,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单位,旨在健全信息公开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职责、提高业务能力,助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和互联网化发展需要的“阳光央企”。
第四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统筹考虑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二)积极稳妥。把握行业特殊性和社会关心关注,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基础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突出电力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服务保障民生改善。
(三)规范有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界面,坚持“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确保口径合理、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时机得当。
(四)严控风险。严格保密审查,强化舆情监测,持续提升应对能力,确保不因信息公开产生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社会形象的舆情事件。
******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