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为抢救散存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烈山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等有关规定,淮北市烈山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淮北烈山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历代形成的圣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契约、票据、货币等实物或其复印件。
2、记述烈山历史面貌的各种版本的志书(包括部门志、年鉴)、族谱、家谱、村史、碑文、书画等资料。
3、反映烈山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的文字材料、照片、声像等。
4、反映烈山区界域、地形、地质、河流、气象等自然环境的资料。
5、反映烈山名胜古迹、风俗、民间工艺、传统产品等历史资料。
6、建国前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单、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及有关照片等。
7、文革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各种报刊、传单、像章、印章、旗帜、照片等有时代特征的实物。
8、建国前和建国后曾在淮北市烈山区生活过,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获国家级以上荣誉的体坛明星、战斗英雄、劳模动模范等名人的档案资料。其中包括:反映名人生平的自传、传记、回忆录;反映名人职务活动及社会交往的文章、报告、演讲稿、信函、论文、著作、以及各种证书、证章、奖品等实物;各种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名人作品、成就的评论文章;反映名人活动的照片、光盘、录音带、录像带及名人的日记、书信、题词(字)等。
9、记述烈山区建国后曾获省部级以上等级认定的优质名牌、特色产品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工艺规程、技术条件、图纸、产品鉴定会议文件、证书、产品发展历史等。
10、在烈山区重大活动中有关领导、著名人士发来的贺电、贺信、题词及在活动中发行的标志、纪念章、纪念币、邮票、首日封、纪念品等实物。
11、烈山区重点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拆迁中形成的新旧对比的照片、录像及反映杜集区乡村面貌变迁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照片等。
******集团各煤矿开采建设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原矿石等。
13、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书画、民风民俗、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形成的有关文献。如:反映民风民俗的版画、年画、剪纸、手工艺品、文集、照片、塑像、标牌、匾额等;涉及传统戏曲、曲艺的行头、道具、脸谱、乐器、乐谱、戏单、唱片、磁带、光盘、照片、雕塑、绘画等;涉及传统体育的器械、游艺与竞技的玩具,杂技表演的道具、服饰、用具等;涉及传统美术的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工艺品、图片等;涉及传统医药的各种典型药材、用具、医书药典等。
14、省级以上领导人来我市视察工作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磁带、光盘、回忆录等。
15、其它散存在民间的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参考性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珍贵实物等。
二、征集方法
(一)接受捐赠;
(二)接受寄存;
(三)收购;
(四)代为保管;
(五)征购;
(六)接受移交;
(七)其他合法方式。
三、说明事项
(一)淮北市烈山区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凡向本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三)有捐赠、寄存、出售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烈山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开展档案征集工作,是为了挖掘、抢救和利用珍贵档案资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与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淮北市烈山区档案馆
联系人:刘宗杰 王天姿
联系电话:0561-******、******、******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与致富路交叉口
电子邮件:******
邮编:2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