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报废农机拆解(年拆解报废农机1000台) |
建设地点 | 响水县小尖镇工业园区(204国道东侧,306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生产厂房2592平方米,购置地磅、叉车、吊车、抓钢机、起重机、等离子切割机、气动拆解工具、简易拆解工具等报废农机拆解设备,项目投产后年拆解报废农机1000台(农用小型手扶拖拉机600台、农用大型拖拉机100台、播种机100台、插秧机100台、收割机1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预拆解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和主要总成解体销毁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预拆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配备集气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主要总成解体销毁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设置固定的切割工位,配备集气收集+袋式除尘设施,共同设置1个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响水县小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叉车、吊车、抓钢机、气动拆解工具、等离子切割机、废气处理系统等,拟采取设备选型、平面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予以控制。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主要总成解体销毁产生的钢铁碎料,预拆解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解体拆解产生的废玻璃、废油品滤清器、废电路板、废塑料、废橡胶,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气处理更换的废布袋,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品滤清器、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钢铁碎料、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粉尘、废布袋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库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库收集、贮存,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贮存;钢铁碎料、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委托利用(出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有资质的单位),粉尘、废布袋、生活垃圾委托处置(环卫部门)。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人民政府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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