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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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18号 | 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街道办融豪工业城第46座1-3单元 | 2025年7月3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乳膏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19号 | 乳膏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十路30号 | 2025年7月3日 |
3 | ******有限公司锅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5〕20号 | ******有限公司锅巴生产线项目 | ******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泾高南路826号 | 2025年7月3日 |
相关附件:
市环高批复〔2025〕18号 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