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我公司“******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小麦淀粉、1500吨谷朊粉扩建项目”环评于2021年7月26日取得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新环牧表审[2021]017号”。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该项目建设期为2021.8.1~2025.5.21,现已建设完成,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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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