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宁市农批市场室外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农批市场室外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海宁市农批市场室外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位于海宁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2招标范围:包含20幢、24幢配电间建筑面积约19.71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约185平方米,7幢、14幢、垃圾房、配电房等区域搭设钢雨棚,钢雨棚面积约389.37㎡,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6月16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6月9 日至2025年6 月19 日 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上传完毕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街道农批市场 地址:******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丁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2025 年 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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