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简称“金江控******医院西侧,拟建澄迈县县城养老院建设项目,为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推进项目建设,拟对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调整前,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总面积约13.0547公顷,?容积率上限1.0,建筑密度上限15%,绿地率下限45%,建筑限高36米。
调整后,用地边界优化,其中,cmjj-05-34-03地块用地面积约2.8823公顷,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上限1.5,建筑密度上限35%,绿地率下限40%,建筑限高24米;cmjj-05-35-01地块用地面积约10.1727公顷,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较调整前不变。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咨询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规划调整相关示意图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7日
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简称“金江控******医院西侧,拟建澄迈县县城养老院建设项目,为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推进项目建设,拟对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cmjj-05-34-03及cmjj-05-35-01地块,调整前,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总面积约13.0547公顷,?容积率上限1.0,建筑密度上限15%,绿地率下限45%,建筑限高36米。
调整后,用地边界优化,其中,cmjj-05-34-03地块用地面积约2.8823公顷,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上限1.5,建筑密度上限35%,绿地率下限40%,建筑限高24米;cmjj-05-35-01地块用地面积约10.1727公顷,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较调整前不变。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咨询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