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常规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各类供应商入库征集公告(代发)
******有限公司常规物资零星采购项目进一步规范化,保证物资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常规物资零星采购项目各类供应商,并建立******有限公司常规物资零星采购项目供应商库”,请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免费入库。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及其所管理的项目。
常规物资零星采购项目具体货物类别如下:
序号 | 货物类别 | 备注 |
1 | 消防物资 | 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
2 | 灯具产品 | |
3 | 清洁用品 | |
4 | 五金杂件 | |
5 | 酒店杂件 | |
6 | 办公用品 | |
7 | 清洁剂 | |
8 | 小食品、饮料 |
二、供应商入库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应具有所投货物类别的供货能力,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对应货物类别单个合同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
三、其他事项:
1、凡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入库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 7 月 20 日09时00分前,按相关要求提供供应商申请入库文件。申请入库文件一正二副,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应将申请入库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按照报送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库通知书,予以入库并签订合同。入库及合同有效期为自入库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适用范围:单项或单个采购项目不得超过5万元;单个项目累计总发生额不得超过30万。
3、建库集中办理申请入库时间:2025年 6 月 20 日起至2025年 7 月 20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30~11:30、14:00~16:30。
******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欣湾大厦20楼合约采购部)
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电话:******
5、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所需货物类别发布入库征集公告,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库通知书,予以入库并签订合同。入库及合同有效期为自入库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有限公司及其所管理的项目。
7、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00.00元,在合同签订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在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天内予以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合同期间,若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被强制退出供应商库。
8、供应商库依据货物类别分类建立,并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强制退出供应商库。
四、申请入库文件清单:
1、封面;(附件一)
2、供应商入库申请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四,申请入库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办公场所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8、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有)
9、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表;(附件五)
10、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欣湾大厦20楼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