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洪泽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XQ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学林路36弄11号210室 | 97.33 | 7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洪泽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20〕10号)结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淮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行业数据共享与社会大数据融合,推动跨层级、跨系统的协同治理体系结构建设。创新监管与服务方式,让企业与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腿”,按照“以维修资金管理为核心,强化业主参与度,优化信息透明度”的基本思路,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和行政服务效能,形成物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体系化的良好局面,推动洪泽区物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洪泽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实施要求 1.本次项目在时间要求上比较紧迫,中标公司需保证从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调研、开发、测试、试运行等工作。 2.为保证系统能平稳上线运行,软件公司需提供基于本系统的软件操作说明书,并提供专业培训工程师为相关人员提供业务培训。 3.中标单位驻场开发两周内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违约金,用于弥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45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 1.软件公司需提供现场驻场调研、驻场开发、驻场实施、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2.软件公司需提供驻场项目人员名单,并不得随意变更。 3.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成员变更、项目质量、项目进度等设有罚则条款。 4.系统上线运行后的一年内,软件公司接到服务请求后,应保证在10分钟内及时响应并提供服务,对于重大事故或客户需求的重要事件,应保证0.5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及电子邮件服务,提供24小时的运行故障救援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宇、程耀坤、陆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洪泽区交通大厦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辅楼东侧
联系人:王美俊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俊
电话:05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