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湖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广东段)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湖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广东段)
******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3、 项目性质:新建
4、 总投资:约11.6亿元
5、 建设规模及内容
湖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线路起于湖南郴州背靠背换流站至韶关500千伏丹霞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123公里,其中湖南段线路长约29公里,广东段线路长约94公里,采用两条单回路架设。湖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广东段)经过了韶关市浈江区、乐昌市。
以上数据为项目前期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阶段预估数,以项目最终立项和批复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1-****** 邮箱:******
三、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 邮箱:******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及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建设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对拟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意见和建议。
3、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