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配套用房2F、3F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JS-CS-2025-0721
2.项目名称: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配套用房2F、3F装修工程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28.798651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开发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1#配套用房2F、3F装修工程,主要涉及室内装修及安装(含空调、智能化),面积约2832.44平方米,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图纸、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金湖县金湖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3.方式: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递交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未办理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十楼),逾期提交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提交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十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采购的相关事宜。
4.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5%做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张来兵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郁静静
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静静
电话: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