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内瘘显微器械医疗设备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45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HNPXZC-2025-01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 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条款 |
现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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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商务要求“五、付款方式” |
完成供货安装正常使用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纠纷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10%余款。 |
完成供货安装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设备正常稳定运行6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纠纷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10%余款。 |
2 |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商务要求“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6.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6.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须保证为所投产品提供免费的系统更新与升级服务,且所投产品的信息端口须与我院信息系统相互连通、实现数据传输、患者信息同步等功能,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棚场街201号
联系人:向主任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居然之家1栋728室
联系人:彭玉萍 张丽玲 唐明辉
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主任
电 话:******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