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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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 | ******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审查意见的函(行政许可决定书) | 杭环函〔2025〕57号 | 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