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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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东XS070203-08地块 | ******医院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服务中心、高压氧舱等。总建筑面积设置为29******服务中心3875m2,高压氧舱245m2,地下建筑面积11157m2,机动车停车142辆,新建床位数200张,不涉及中药煎药房,不涉及传染病房。 | ******服务中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引入“碱液+次氯酸钠”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医疗楼竖井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由专用竖井至医疗楼楼顶高空排放; ******服务中心屋顶排烟井高空排放; 检验室废气:通风柜引至竖井至医疗楼楼顶高空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医院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