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电厂大坝安全鉴定比质比价公告
比质比价及合同编号:LHXN2025DLJX-FW195
1.比质比价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采购人现对贵港电厂大坝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比质比价。
2.项目概况与比质比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港航运枢纽工程位于珠江主支流西江中上游郁江中段,在广西贵港市城区上游约6km处,工程总库容6.43×108m3,总装机容量12×104kW,以渠化航道、发展航运为主,兼有发电、防洪、灌溉及公路交通等综合功能。枢纽工程由拦河坝、电站、船闸等组成。是国家实施西江梯级开发,打通大西南水上出海通道的第二期工程的主体工程。贵港航运枢纽工程上距西津梯级枢纽104km,下距桂平梯级枢纽110km。枢纽主体工程于1995年动工兴建,2004年6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贵港航运枢纽工程建成后,渠化了贵港至西津的航道,使南宁至广州854km航道实现由原来的六级提高到三级,千吨级船舶可常年全线通航。坝址控制集雨面积81700km2,占郁江总流域面积的94%。
郁江全长423km,总落差42m,平均比降0.1‰,河面宽约400m,洪枯水位变幅20~23m。郁江流域面积上游宽、下游窄,地势西高东低。流域内高程在500.00m以上的山地面积为55300 km2,占全流域面积的63.7%,主要部分在右江百色市以上及左江上游部分地区;高程50.00~500.00m的丘陵地区面积为28600 km2,占全流域面积的33%,主要分布在右江百色市以下及左江的大部分地区;高程在50.00m以下的平原地区面积约为2900 km2,占全流域面积的3.3%,主要分布在干流两岸。
坝址贵港市多年平均降雨1450mm,年最大降雨量2020.7mm,最小降雨量975mm,降雨多集中在4~8月,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70%。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560m3/s。
流域内干流各站气温比较接近。贵港市多年平均气温21.5℃;多年月平均气温最高是7月和8月,分别为28.6℃和28.1℃;最低气温发生在1月,为12.1℃;多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5℃,极端最低气温为-3.4℃。
贵港站多年平均风速为2.4m/s,常强风向为北、北东和东北东,北风多年平均风速为3.6m/s,最大风速为20.0m/s。历史极大风速为28.0m/s,风向北东。
贵港航运枢纽工程500年一遇洪水过闸流量21900 m3/s,总库容6.43×108m3,总装机容量12×104kW。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如按拦河闸过闸流量,本枢纽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等别为Ⅰ等;如按水库总库容,本枢纽工程应属大(2)型水库,Ⅱ等工程;如按装机容量则应属中型电站,Ⅲ等工程。交通部、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1993年《关于西江航运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工发【1993】512号)意见中认为,“考虑闸坝在2年一遇洪水时早已全开敞泄,特大洪水时坝上下水位差不到1m,不致影响下游河道。同意工程等别按Ⅲ等设计”。鉴于库水位不出河槽,大洪水时拦河坝闸门全部敞开泄洪,基本恢复天然状态,坝前水位壅高小于1m,工程事故对下游不会造成大的危害,故确认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电站、船闸)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导墙、护岸工程等)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洪水。
枢纽正常蓄水位43.10 m,相应库容3.72×108m3;死水位42.60 m,相应库容3.54×108m3;调节库容0.18×108m3。汛期限制水位41.10 m。
贵港航运枢纽工程竣工至今已二十余年,距上一次大坝安全鉴定已10年。为确保贵港发电厂大坝运行安全,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安全鉴定的要求,需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价工作。依《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及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现行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需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价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上述文件更新的,按新旧文件中标准更高、更严格者执行。
2.2比质比价范围:
贵港电厂大坝安全鉴定。
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报价表。
2.3计划工期:服务工期18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贵港发电厂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含岩土工程专业、水文地质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能力:
******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价)服务业绩。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报价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记录名单。
3.6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比质比价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于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购买比质比价文件。
4.3比质比价文件费用:比质比价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报价人应在比质比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个人名义将比质比价文件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 户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5695
4.4比质比价文件领取:现场缴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比质比价文件付******银行转帐回执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收件地址、比质比价文件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经比质比价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比质比价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报价人承担),同时把比质比价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0:30时,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5.2采购人不组织报价人进行现场踏勘及预备会,如报价人需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采购招标网(http://****** cn)、******有限公司比质比价采购信息(******:5001/)、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
7.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若对本项目比质比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购买比质比价文件收据复印件。投诉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0771-******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0771-******
邮 箱:******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