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C-2项目跟踪审计补疑(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补疑内容:
现对GH-SC-2项目跟踪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件 4.2.4:删除“以其注册资本金为限”的描述。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二、具体需求或要求 (二) 商务及其它要求”的“1.交付要求”调整为:中标人领取相关单位提交的成果后10日内提供完成问题归零后的咨询结果;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2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修改为:乙方领取相关单位提交的成果后10日内提供完成问题归零后的咨询结果。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有修改,具体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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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实施方案部分: 45 分 投标报价部分: 25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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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0 |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 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业绩。 注: 1.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若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没有全面记载上述工程特性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或成果文件复印件;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或委托单时间为准。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25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相关内容均以本次补遗为准,并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因本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补遗不延期。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报审同意书.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报审同意书.pdf 附件:GH-SC-2项目跟踪审计补遗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