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崇儒乡移民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已由******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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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崇儒畲族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317.8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93.198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溪西村:主要建设嵌草砖地面262.75㎡,路缘石152m,仿木栏杆78.7m,块石广场地面295.7㎡,挡土墙109m等。东坡村:建设真石漆外立面6632㎡,道路硬化705.7㎡,单臂路灯6盏,花岗岩碎拼地面64.4㎡等。 长坑村:建设挡土墙26m,排水沟26m,仿木栏杆46m,DN500管36m等。洋沙溪村:建设太阳能路灯14盏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4)本项目控制价317.8936万元(含暂列金额92008元),K值为8%,发包价为293.1981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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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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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专业和注册单位均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注: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街1号
联系人:郑臣春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