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前十天须提交符合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设计院或设计公司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意向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通过备案的建设方案实施建设。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具体合同年限和合同起止日期,以实际场地交付使用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九)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报名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见合同样本,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严格按照土地性质规范使用用途,租用的农用地要保证农地农用,严禁以设施农业的名义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耕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签署《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如承租方拒绝签署则视作承租方自动放弃该农用地承租资格,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作为因其违反《租赁合同》等有关文件、协议的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五)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六)承租方如需在合同期内整体转租或分租,退出经营管理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分租的补充合同,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不属整体转租或分租,退出经营管理的,承租方可以自行处理。
(七)租用的农用地仅作花卉及相关产业用途(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除政府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范围进行报备经营外,不得作其他经营,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硬底化,不得填倒余泥及杂物,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如需加建大棚或其他设施的,需按上级相关部门政策指引进行或取得相关职能部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现有存在的大棚属于经济社所有,如承租方需增建或改建、加固的,承租方应依法依规申请。如有补偿的,新增建的大棚补偿款按年限摊分,承租方对原有大棚改建、加固改造等的补偿参照新建大棚标准。即第1-5年内归承租方,第6年出租方占10%,承租方占90%;第7年出租方占20%,承租方占80%;第8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第9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第10年出租方占50%,承租方占50%;第11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第12年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第13年出租方占80%,承租方占20%;第14年出租方占90%,承租方占10%;第15-17年出租方占100%,承租方占0%。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应归出租方所有的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停业损失、旧棚维护、搬迁等应归承租方所有的补偿全部归承租方所有。合同期内,承租方有任何违规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须负责赔偿。
******消防、工伤事故、债权债务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承租方须负责向出租方进行赔偿。
******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此产生问题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资源局******农村局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3〕6号)等文件进行经营。
(十二)合同租金标准仅为土地使用费用,地上建(构)筑物能否使用,出租方不作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限公司按2000元/亩/年标准收取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每一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花博园大道道路不计入收取管理费内,最******有限公司与承租方自行协商。
(十四)该标的物如因城乡规划建设调整、城市更新改造************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留用地开发等进行项目建设开发或改变出租标的占用土地用途,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日期向出租方交还场地并按时搬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及安置。承租方逾期搬迁的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地块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五)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按期交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在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出租方将全额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内,承租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另行对出租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十六)竞得人未按本交易规则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未办理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手续,竞价人未按本交易规则约定进行抽签或抽签确定的竞得人未按本交易规则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未办理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手续,均视作自动放弃承租处理,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作为因其违反竞价规则及交易有关文件、协议的约定,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将该交易资产再次出租。
******有限公司交易。
(十八)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联社及第一经济社、第二经济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6月9日******有限公司交易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街道管辖范围内增滘联社、海北联社、龙溪联社合作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土地经营经验的证明(如协议、租赁合同、合作合同等),并加盖公章;
******街道管辖范围内增滘联社、海北联社、龙溪联社合作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土地经营经验的证明(如协议、合同等,也需加盖关联企业公章)、以及关联企业的股东名册列表(加盖公章)。此外,意向方还需提供自身企业的股东名册列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设计院或设计公司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及该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银行流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平台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年6月9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以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状态为准,同时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绑定的手机号或交易平台内部发送信息,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及处置方式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登录用户中心,在“已报名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点击对应的“保证金-待缴款”按钮进行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一)注意事项: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受让(承租)方承担不利后果。
******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如下:
(1)若意向受让(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若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项目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由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前向项目出租方补足。
(3)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如出现违反如下(二)“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项目出租方所有。
(二)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该受让(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2.受让(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3.受让(承租)方在应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按约定履行支付相关款项等义务。
六、交易竞价
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6月11日10时至10时2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0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10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10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10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项目网络多次报价实施办法。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有限公司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办公室
监督电话:******
附件:
1.土地租赁合同(1)土地租赁合同(2)
2.权属证明文件;
3.项目范围图;
3.项目现场图片;
4.场地使用方案说明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