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潜在的供应商应在线上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b******f
2.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35万元
合同包1(北校区)全年采购量不超过15万元
合同包2(南校区)全年采购不超过20万元
******大学南北校区采购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外运服务,服务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合同包2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驾驶员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合同包1和合同包2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允许供应商同时报名两个合同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
评审顺序及推荐原则:评审小组根据合同包1至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在合同包1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参与合同包2评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07月 22 日至2025年07月2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线上邮箱获取,******,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收款信息。报名登记完成后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
******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 30 日14点30分
******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2层2205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娟、余平利、郑含笑
电话: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b******f
2.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35万元
合同包1(北校区)全年采购量不超过15万元
合同包2(南校区)全年采购不超过20万元
******大学南北校区采购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外运服务,服务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合同包2南校区建筑垃圾及无主垃圾清运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驾驶员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合同包1和合同包2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允许供应商同时报名两个合同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
评审顺序及推荐原则:评审小组根据合同包1至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在合同包1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参与合同包2评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07月 22 日至2025年07月2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线上邮箱获取,******,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收款信息。报名登记完成后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
******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 30 日14点30分
******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2层2205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娟、余平利、郑含笑
电话: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