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哨兵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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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哨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 以下 内容:
1.? 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中 “三、设备数量及技术规范要求”部分进行调整: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主路检测雷达 1:
★测速误差:在20km/h、50km/h、100km/h、150km/h、200km/h、240km/h时,测速误差应在±km/h范围内
方向:区分来间去向:
速度范 1~240km/h;
支路检测雷达 2:
方向:区分来间去向:
速度范 2~220km/h;
现变更为:
主路检测雷达 1:
★测速误差:在20km/h、50km/h、100km/h、150km/h、200km/h、240km/h时,测速误差应在±1km/h范围内
方向:区分来车去向:
速度范围 1~240km/h;
支路检测雷达 2:
方向:区分来车去向:
速度范围 2~220km/h;
2.? 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进行调整 :
原招标文件为: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现变更为:
12.货物技术参数及样品图片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27日9:00
更正日期: 2025年5月9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迁安市惠昌大街附近
联系方式:杨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公司
******街道汇元路 21号
联系方式:韩志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志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