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一、招标条件
本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70万元,自筹3.6991万元,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标段内容: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良镇“小兔拔拔”小河基地维修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