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鼎凡包装建设项目(一期)》自主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鼎凡包装建设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振兴大道5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在自有土地建设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总建筑面积37938.01平方米;购置瓦楞机、糊合机、制胶机、印刷机、覆膜机、裱纸机、模切机、打包机、粘钉一体机、碰线机等配套生产设备,在厂房新建瓦楞纸板生产线(宽幅2500mm、设计车速300米/分钟)及包装纸箱生产线,其中胶印和上光工序进行委外,故环评中这两个工序涉及到的设备包括切纸机、胶印机、上光机、全自动晒版机和全自动显影机等设备均为后期投建。一期年产量为1.2亿平方米瓦楞纸板和1亿平方米包装纸箱。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8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