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精神,按照省、州、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履行县政府工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化******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坚持将******生态文明思想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议事日程,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重点学习内容,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书记徐麟在安顺市和黔南州暗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同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确保思想上有认识、行动上有落实。
二、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赴黔南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等报告反馈的问题,就涉及司法行政的共性任务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
三、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印发了《荔波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要点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职能部门,以点带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工作全面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督促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荔波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转载相关典型案例。
四、抓实生态环保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督促各部门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等流程。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
五、抓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黔南州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黔南州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衔接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纳入监督范围。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公示、更新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执法信息、数据,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换证审核和颁证工作,开展“教科书式”规范执法轮训,确保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合法。2024年,开展案件评查中没有发现有涉及生态环保类的案件,也没有抽查生态环境部门的案件。
六、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全力降低生态环境污染受害者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简化申请条件审查,大力开展环境污染维权、理赔法律援助工作,以提升环境污染侵权救济的参与度。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代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共12件、环境侵权案件1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侵权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人权。同时,还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咨询2余人次,通过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保法律意识,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了法治力量。
2025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为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居法律顾问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生态环境损害类法律援助案件实施“绿色通道”,积极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三是扎实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普法责任制落实,广泛宣传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努力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规范涉企执法工作,进一步抓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执法案件的评查监督,确保每一个涉及生态环境的执法案件公平正义。
荔波县司法局
2025年5月19日
一、深化******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坚持将******生态文明思想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议事日程,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重点学习内容,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书记徐麟在安顺市和黔南州暗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同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确保思想上有认识、行动上有落实。
二、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赴黔南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等报告反馈的问题,就涉及司法行政的共性任务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
三、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印发了《荔波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要点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职能部门,以点带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工作全面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督促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荔波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转载相关典型案例。
四、抓实生态环保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督促各部门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等流程。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
五、抓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黔南州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黔南州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衔接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纳入监督范围。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公示、更新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执法信息、数据,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换证审核和颁证工作,开展“教科书式”规范执法轮训,确保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合法。2024年,开展案件评查中没有发现有涉及生态环保类的案件,也没有抽查生态环境部门的案件。
六、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全力降低生态环境污染受害者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简化申请条件审查,大力开展环境污染维权、理赔法律援助工作,以提升环境污染侵权救济的参与度。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代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共12件、环境侵权案件1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侵权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人权。同时,还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咨询2余人次,通过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保法律意识,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了法治力量。
2025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为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居法律顾问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生态环境损害类法律援助案件实施“绿色通道”,积极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三是扎实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普法责任制落实,广泛宣传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努力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规范涉企执法工作,进一步抓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执法案件的评查监督,确保每一个涉及生态环境的执法案件公平正义。
荔波县司法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