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分布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项目(一期)-漳州市东山县屋顶太阳能资源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55家公建单位屋面(最终以业主指定区域为准)。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容量约为9.0MWp,屋面高压项目的3.8MW+屋面低压项目的4.7MW+车棚的0.5MW(具体以施工图为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
项目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利用停车场、建筑物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可缓解供电紧张,达到节能减耗、发展环保经济的目的,同时项目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节能减排以及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做贡献。本项目概算建安费用为人民币3535.336988万元,概算建安费下浮5%为最高招标限价,即3358.570139万元。
2.4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EPC)。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容量约为9.0MWp,屋面高压项目的3.8MW+屋面低压项目的4.7MW+车棚的0.5MW(具体以施工图为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装配式支架、交流防雷汇流箱、防雷接地及规范标准测试、逆变器、开关柜、接入系统、电缆、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等)所有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消防、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其中包括电缆沟水泥地面破路、建设、路面恢复及屋顶废弃隔热板线路、运输、吊装、日常清洗给水系统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性能测试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项******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开工、竣工、接入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协助;
本工程分界点为系统接入点,光伏组件至接入点及接入系统成套设备属投标人工程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光伏组件应设计成可拆卸式;最终以发包人要求为主)、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需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电能质量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自动化、电能计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及通信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设备选型要满足涉网要求。(注:技术特点:采用TOPCon 4.0电池技术,电池效率相比TOPCon 3.0版本提升0.3%-0.5%。使用183R大尺寸硅片,应用SMBB技术,超多主栅设计使得应力分布更均匀,提高光学利用率。)
2.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2.7.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条要求。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联合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其他资格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19:00至2025年8月19日09:0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采用的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9日09: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创业路7号
邮编:363400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华思贤
电子邮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改革局 |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育新路16号 |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