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水利局以凤农林水发〔2025〕6******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凤县6个镇12个村,分别为马鞍山村、十里店村、李家庄村、红花铺村、白家店村、草凉驿村、安河寺村、酒奠沟村、瓦房坝村、桑园村、曹家庄村、辛家庄村。
2.2规 模:涉及全县6个镇12个村,18处供水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4m³蓄水池1座,新建20m³沉淀池1座,新建1m*1m 井台1座(加盖板),新建闸阀井6座,新打井1座(深10m,直径2m),蓄水池加固维修6座,井房加固维修3座,铺设DN70PE 管道30m,铺设DN50PE管道2080m,铺设DN32PE管道1000m,铺设土工布+5cm细石混凝土249.2㎡,更换围网262m,墙面粉刷102㎡,淘洗大口井1座(井深6m,直径1m),蓄水池清洗1座,修砌120厚砖墙共6.91m³,更换消毒设备14套,安装自动上水定时器4套,安装止回阀1套,安装不锈钢电柜2套,更换水泵2台,水源地标识牌3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财务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17日09时00分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并及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4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宝鸡市大庆路凯旋城铭座5号楼1320室,联系人:张欢欢,联系电话:******。
9.监督部门
******水利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水利工作站
地 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345号
联 系 人:王毅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大庆路凯旋城铭座5号楼1320室
联 系 人:张欢欢
电 话:******
邮 箱:******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