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0309-25004G
项目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
******居民生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开展佛山市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査评估,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佛山市地下水污染基本情况,是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的重要优先实施项目,是地下水环境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2019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5部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壊(2019) 25号),要求“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査评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540号),佛山市作为广东省推荐试点区纳入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名单。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环办便函(2021)433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地下水环境保护管理的需求,将“双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査工作纳入了试验区建设任务实施内容。化工园区作为代表性“双源”,具有园内企业涉及行业门类众多、污染排放状况复杂、污染物有毒有害性强等特点,其周边地下水一旦污染,将产生严重危害。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相关部署,开展本次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不仅是完成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要求,而且对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摸清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现状,提出相关保护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预留合同金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达到40%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及联合体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微型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其合同金额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填写的中/小/微型企业合同总金额比例为准) ②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金额比例不作要求。如非联合体,则只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或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①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已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投标金额的各自占比; ②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 联合体如获得中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甲方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方式:
1、若供应商使用******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ZY0309-25004G+招标文件费。
(1******有限公司
(2)收款账号:************0035
(3******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网上转账若找不到佛山锦隆花园支行,请选择锦华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系人:李小姐(项目负责人)、曾小姐(报名登记)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57-******
附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提取码:99et )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