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
项目名称: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今年是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为积极打造******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与新征程开启的关键节点,展现时代召唤下上海“勇立潮头、勇为尖兵”的气象,鼓励摄影人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2025年11月举办,由主体展、青年展、精品展、专项展组成,四展联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600.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00元/本,售后不退;请随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内容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西路200号北楼3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里勋 ******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
项目名称: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今年是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为积极打造******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与新征程开启的关键节点,展现时代召唤下上海“勇立潮头、勇为尖兵”的气象,鼓励摄影人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2025年11月举办,由主体展、青年展、精品展、专项展组成,四展联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600.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00元/本,售后不退;请随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内容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西路200号北楼3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里勋 ******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2078号19号楼东门1楼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