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已由 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桃数政投资审字[2025]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建设单位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按照《衡水市桃城区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桃数政规〔2024)1号)规定进行预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衡水航空飞行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总投资 9225.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880.9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本次招标建设一期工程。一期为地块一,用地面积为******服务中心,1座厕所;新建机场训******消防、照明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中厕所采用框架结构,其他建筑采用钢结构,全部建筑采用独立基础,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建设地点: 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中湖大道以西,种高村以东,南李村以北,魏西路以南 。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按建安工程费结审价的1.5%。
2.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07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方式向河******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刘晨宇 ,联系电话: ******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0318-******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办法。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800元。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执行《衡水市桃城区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桃数政规〔2024)1号)规定,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沿镇河沿村政府路10号 ;联系人: 耿丽 ,联系电话: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与胜利西路交叉口西南50米雷霆创业大厦南区603室 ;项目负责人: 刘晨宇 , 联系电话: 0318-****** ;联系人: 刘晨宇,联系电话: 0318-****** 。
2025 年 07 月 17 日